有权
看你的用户名我就理解你的问题了,广电总局他们确实脑残,先出台诸如黄金时段不允许播放境外动画片,现在又出个什么新规定。因为对于他们那种脑残行为我已经习惯了,根本也没看新出的规定是啥。不过他们确实有权利干涉网络传播的内容。
无所谓,广电脑残我们也没别的办法,他们一天到晚不想着如何提高自己国产的动画片的质量,反而想办法禁播境外动画片。然后一天到晚审批通过那些让人能吐上三天三夜的国产电视剧。前两天大连台还放一个电视剧,电视剧里一帮老娘们在电视上大谈男人的时间长短,这就少儿有益了?
算了,忍着吧
事实摆在眼前了……
国家广电总局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07-05-01 01:00
(一)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三)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四)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五)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国家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七)研究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