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者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从属关系。
社区居委会,是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大会选举产生,对社区居民大会负责,在工作上接受镇政府或街道办的领导。
城区派出所,全称是城区公安派出所,归属于区公安局领导。与镇政府没有从属关系。
镇政府,是我国基层政权机关,由镇人大选举产生,对镇人大负责,工作上接受区政府领导。
一般没有镇政府委员会这一机构,只有党在镇的委员会,简称镇党委。镇党委接受区党委领导,对于镇政府有政治领导作用。
1、问这做什么?好像与法律无关,纯粹是行政设置问题呀?
2、城区派出所:
(1)属于区或县级公安局的派出机关,行政上归公安局管理、业务上服务公安局的领导和指导,但有自己的权限,即可以独立决定给予警告和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其他的处罚应由上级公安局决定。
(2)各镇一般也设公安派出所,但居委会不设派出所。
3、社区居委会:
(1)不是一级行政机关,和村民委员会性质相同,是居民自治组织,适用居民委员会自治的法律法规。
(2)在工作中,接受镇政府或街道办的指导。
4、镇政府委员会:
(1)属于一级行政机构,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最末端,有人说镇政府的工作就是一句话:上面第线,下面一根针。也就是说: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各行政部门的工作,到乡镇政府时都集中了。
(2)从体制上说:镇政府归属县级政府领导,镇政府正式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编制序列,人员由县级政府管理、服从县级政府领导。
问这做什么?好像与法律无关,纯粹是行政设置问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