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属于省直管市,相当于地级市。
天门,古称竟陵,为湖北省17个省辖市之一,武汉城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汉江流域主要的节点城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北部,北抵大洪山,南依汉江,东临武汉。清雍正四年(1726年),因境内天门山得名“天门”;1994年,国务院批准天门市为湖北省直管市。
天门是世界茶文化的发源地、“茶圣”陆羽故里、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 、中国生态魅力市,位列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已连续十二年被评为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市、中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市和中国创新创业中小城市百强市。
扩展资料:
民国初期,天门县属湖北省襄阳道所辖。1928年(民国17年)废道,天门县为省直辖。民国21年,为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所辖,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天门县城。
民国25年,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随县(今随州市),直至1948年(民国37年)9月24日天门县城解放为止。
民国28年6月,天门县国民党政府迁至第三区合丰店;民国32年春,迁至京山县六房嘴与随县之环潭;民国34年9月迁回竟陵镇。
1938年1月开始,中国共产党领导天门人民进行抗日战争,先后在本县东部、西部、南部与邻县边境地区结合部建立天汉县、天京潜县,1948年属江汉地区行政公署鄂中专区。
1949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同月25日撤销天京潜县、天汉县,恢复天门县建制。同年7月,改属湖北省荆州专区。
新中国成立后,天门县属荆州专区所辖,1970年荆州专区改称荆州地区。
1950年6月,天门县汉江以南的毛咀区划入沔阳县。同时,沔阳县汉江以北的仙北等地划入天门县。1955年7月,潜江县汉江以北的张港,京山县的多宝、拖市划入天门县,1996年11月蒋湖农场回归天门,2001年8月总后沉湖基地(天门部分)移交天门,形成现境。
1987年8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天门县,设立天门市(县级),原天门县所辖行政区域仍为天门市行政区域,仍属湖北省荆州地区管辖。
1994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鄂政发〔1994〕143号文件,决定天门市实行省辖直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门
天门山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天门、仙桃和潜江都是省直管市,属于行政事务直接受湖北省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的县级市。
神农架林区属于省直管县。
天门市是湖北省直管市,属于县级市的一种,地位稍微比县级市要高一点点,和其它县级市一样是不设区的,竟陵属于天门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