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的研究生教育

2025-01-31 1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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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组织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由院根据全国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学校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和要求及专业的培养目标制订,报教务处审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局部调转需报教务处同意,重大变动需报请校长批准。
本科专业2001级前实行学年学分制,2002级开始实行学分制,各课程及实践环节按一定的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学分,学生必须修完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规定的学分。
本科五年制教学计划安排260周,其中假期55周,教学时间205周。课程分为必修、选修二人类,总教学时数2804学时,其中必修课时数2244学时,最低选修课课程时数为560学时,最低毕业学分为234分。
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及实践性环节均要按照教学的基本要求和目标制订教学大纲或指导书,并根据教学进程安排制订教学日历或执行计划。
学生学习的课程和实践性环节都必须考试或考核,并按照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生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分,并通过毕业设计和答辩,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