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违反劳动合同,且要赔偿培训费。在合同期内辞职,而且参加过公司组织的培训,那么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而且按服务年限来分摊培训费,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辞职的,那么赔偿为分摊完的培训费。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你完全可以告公司,维护你的权益。
不知你的试用期合同期限的长短。但仅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合同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和第83条规定,如果该劳动合同的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超出的时间用人单位除了已经支付的月工资外,还要再支付一份试用期满的工资做为赔偿。
如果没有培训费用的凭证,培训不成立。
试用期只过了10天没有关系,如果超过一个月还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又要支付双倍工资了,因为试用期合同到期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当然也终止了。从劳动合同期满的第二天起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按第82条规定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企业提供的培训,无论你是否怀疑他是否是专业培训这都和你无关,因为你没有这个权利,只要企业说是专业培训那就是专业培训!只要培训没有开始,那么你可以随时终止协议不参加培训,但是如果培训已经开始了,那么你就要按照协议规定的平均课时费用的倍数赔偿给企业!据我所知,一般正规的企业不会对新进员工进行这种培训,一般只会对企业原有职工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或者晋升培训等,所以劝你先把协议看好,否则后悔!
算,既然培训还没有开始,代表协议书暂不生效,至于算不算违法,得看你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甲方培训还没开始,所谓的培训费有相关数据提供没?该协议内容未履行前单方面是有权提出终止的,不同的协议有不同的仲裁方式,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看到说明文字,这是一项好差事,为什么要终止呢?
严格来说是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