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想离婚的,男方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证明当事人夫妻感情良好,不致于离婚的地步,请求人民法院不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次起诉的话法院基本上就调解无望会叛离了!你好自为之吧!
法律只讲证据,有证据表明你们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就可以判!但是你们私下可以好好说!
这样拖下去有意思吗,还不如同意,大家解脱
第二次提起诉讼法院会直接判离。她坚决离你就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