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胡律师:
1、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保障的范畴,劳务合同出现纠纷适用于《合同法》;
2、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有人身关系属性,用人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等义务;而劳务合同劳务关系仅为提供劳务的合同关系,劳务使用方仅支付劳务费。劳务合同出现纠纷适用《合同法》处理,而劳动合同出现纠纷适用《劳动法》处理;
3、劳务合同解除后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得不到《劳动法》的补偿。
现在已经没有劳务合同的说法了。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至少签订两年,在这两年内由劳务派遣单位以裁员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约定期限的每月的工资。比如还剩余5个月合同到期,那么就应当支付5个月的最低工资。
你说的“新劳动法”应当是2007年6月29日颁布《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俗称的“劳务合同”是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接受派遣的劳动者享有与该单位劳动者的同等法律地位。
新劳动法发布后,劳务合同还存在。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明显区别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特定,一方固定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劳务合同另一方可以不是单位,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不具有企业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是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务合同解除后,没有补偿,劳动合同解除后可能会有经济补偿金,要看具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