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1)东起新洲路(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含香梅路),南起深南路(含深南路),北至北环大道(含北环大道)。
(2)东起龙城大道(不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北至龙平公路(不含龙平公路)。
2.路段:
(1)翻身路(湖滨路至新安四路段)、前进一路(湖滨路至新安四路段)、创业一路(107国/道创业立交至新安六路段)、新沙路、三联路。
(2)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南海立交至港湾大道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南山立交至东滨路段)、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
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至北环/上步立交段)、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泥岗/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罗沙公路、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龙珠大道(北环/龙珠立交至沙河西路段)、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等等 具体参考最下方链接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
1、交通临时限行。主要是指某些专用车辆需要到达某些目的地,交管部门会采取相应的管制,让特有车辆先行。而百姓车辆需要避让。
2、机动车尾号限行。这个方案在奥运会的时候使用过。主要目的是缓解北京早晚上下班高峰所产生的拥堵现象。
3、外地车辆现行规定。主要目的是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包括有进京证车辆)外地号牌车辆进入五环内行驶。也是缓解北京的拥堵 。
4、商业圈体育馆如果有体育比赛,促销活动时交管部门会对该地区周边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
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行驶。(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小型货车在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行驶。
(三)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行驶。
(四)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六)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在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1.区域: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
2.路段: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南海立交至港湾大道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南山立交至东滨路段)、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
3.广场:火车站东、西广场。
为缓解深圳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本市部分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自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7月21日施行。
参考资料:深圳政府: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
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行驶。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行驶。
(三)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在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
2.路段:
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南海立交至港湾大道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南山立交至东滨路段)、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本通告所称大货车是指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