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否要停保之后才可以领取。已经辞职了 ,单位说,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2024-12-13 0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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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规定,辞职当月社保要缴费正常,因工伤而导致伤残的员工,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或由员工提出解除合同的,员工可以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具体什么时候领取,当事人可以去当地的市级社保部门询问。
法律分析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可以享受的补助金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是鉴定为伤残后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自劳动合同解除后可以领取,没有规定必须停保后才可以领取。通常来说,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开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社保减员后,由于申报社保减员规定,当月申报减员,次月生效。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在用人单位申报减员后,工伤职工就可以带上社保卡、身份证,离职证明(原件)去社保中心办理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跟单位解除合同后,单位已经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前提下领取的,社保部门会要求出示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银行凭证。
而且辞职当月社保要缴费正常,如果出现欠费或者停缴之类的应该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就算上班一天也要正常交社保,有的公司可能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觉得你就上了几天班就不用交社保了,这样会比较麻烦。

回答3:

首先,因为工伤而导致伤残的员工,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或由员工提出解除合同的,员工可以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要看你的伤残等级,还有就是各个省的规定可能不一样,不能给你具体数字。
其次,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而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具体什么时候领取,可以去当地的市级社保部门询问。

回答4:

这个是你离开单位时,单位支付给你的一笔钱,没有办理不办理的说法。具体标准你去百度百科看一下吧,因为各地标准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