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
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坏账损失是由于实际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
坏账损失率是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
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所以如果企业确定的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超过5‰,年度汇算清缴时超出坏帐准备法定比例的部分需作纳税调整。
首先,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备抵法,也就是期末按照往来余额和坏账率计算的坏账准备为应有坏账准备的余额,与原坏账准备的余额的差为当期需要补提或冲回的。上题的思路:1、初始坏账的计算,根据往来余额和坏账率进行计算;2、发生损失后,应将原计提的坏账与往来对冲,因为已经形成损失;3、根据新的往来余额和坏账率计算期末应有坏账准备余额,再与原坏账余额进行比较后进行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