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属人管辖的规定,中国公民唯清凳在外国犯罪的(触犯我国刑法),应当追究责任,但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的,可以不追究,在国外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外国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指旅《刑法》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正滚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7条属人原则和第10条消极承认原则,第一种情况是成立的。这种情况我国是有刑事管辖权的,也就是说适用中国仔冲刑法。至模戚旦于判几年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而且由于他受过刑罚,所以可以减轻。
至于第二种情况,首先要对伤势进行鉴定,轻伤不可能了,因为轻伤的故意伤害罪最高刑为3年以下。而且要适用中国刑法,犯罪地的法律认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如果这个美国人所在的州法律认为不是犯罪,那么就无法适用。由于故意伤害即使犯罪地认定为犯罪,由于我国没有和美国签订引渡协议,所以如果要追究他的责任,那个人必须在中国出现啊,否则怎么逮捕他。还有故意伤害罪属于非亲告罪,中国人旦扰只能去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能直接去法院上诉。
刑法第七条,是刑法效力的属人管辖规定,域外已经执行的执行的刑罚,可以作为量刑时酌定因素。
刑法第八条,是刑法效力的保护管辖规定,需要注意,1、只有重罪才追究(法定最低刑在三年以下的就不追究啦),2、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也就是说,对于自然人之间打架之类的轻微案件,国家是不卖纳会去追究的。但是重大案件,比如前段时间的湄公河惨案,对其主犯糯康等按中国法律审理,就是保护管辖的效力体现备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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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美国人在美国打伤中国人,中国人可以到中国法院告美国人,中国刑法同样会追究在美国打伤中国人的美国人吗?
首先,得达到重伤以上,法定性才是三年以上。其次,仅仅是理论上“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是否中滚没追诉,可就不好说了。
根据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州亮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那么如果中国人在美国杀人了。回到中国他同样会被追究吗?如果中国人在美国杀人,但由于本国某州没有死刑,他只被判10年徒刑,他出狱后回到中国,中国可以再判他一次罪吗(虽然是免除其刑之部分或一部分执行),那么中国就算不判他死刑,也可以再关个十年吧(杀人中国可以判无期)
还有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册神宽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那么如果美国人在美国打伤中国人,中国人可以到中国法院告瞎绝美国人,中国刑法同样会追究在美国打伤中国人的美国人吗?
打人如果构成故意伤害可以判3年以上徒刑吧
根据刑法中华人民共和派销国刑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携渗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尘隐游受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