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不合理。
这本来就是必须要起诉的,赔偿到位是应该的,积极赔偿得到谅解可以在量刑上有所减轻。
即便是罚款,也轮不到检察院吧,而且还以起诉相要挟。检察院这是张口受贿啊,给了你朋友就是行贿啊。
以前接触到类似的案子判了两三年吧,被告人身体不好,监外执行了。这个态度好应该可以缓刑的。如果行贿被知道了,可就没这么简单了,数罪并罚。
哎,这法治社会哟。
1、检察院的起诉时公诉行为,监察院要5万块属于索贿。
2、如果有钱,就花钱消灾吧,这是我们国人的普遍观点,同时也助长了某些人的气焰。
3、赔偿已到位、取得谅解,所以即便是检察院提出公诉,您也很有可能获得缓期执行的处罚,获得缓刑后,您暂时是不用去监狱了,只要在缓刑期内没有犯罪,缓刑结束后,您的处罚就结束了。
这时候还有心思讲理呢,交法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就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是将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判决的,通常会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与受害方达成谅解了会酌情适用缓刑,但是假如真判实刑了人遭罪钱也不能少花。
检察院为什么要?您的问题不明确,属于公诉案件,不能私了的,必须进入法院程序予以判决,积极赔偿,得到谅解,是可以判决缓刑的。
给钱吧,这样不会被判,不管判成什么,都会成为有前科的人,对以后生活影响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