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然后由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济南集中提取
济南市公积金提取和缴存新政策发布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由于细则中对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了修订,自2013年9月3日起公积金出现了“挤提”。
2013年9月11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两类人群(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且未办公积金贷款者、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有公积金贷款者)的公积金提取时间可延至2014年3月底。
为方便市民提取公积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3年9月9日发布公告称,经研究决定适当延长提取公积金时间,两类人群的公积金提取时间可延至2014年3月底前:
一是凡因购买自有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的;
二是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因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的不受政策影响,可随时办理公积金提取。
提取新政策发布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服务大厅连续多个工作日爆棚,为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专门延长了日工作时间,不仅提早上班半个小时,还承诺为当日抽到号的市民办理完毕后才下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离职后要提取公积金,需注意以下方面:
一、提取条件:
1、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福建省直公积金是在省建行提取;
2、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具体材料下面有介绍。
二、所需材料:
1.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过后会退回;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积金存折,这个交上去之后会注销;
5.承诺书,这个办理窗口会给你,签字即可。
三、办理流程:
先到公积金支取窗口提交需要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帮你确认账户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那恭喜你,他会要你签一份承诺书,即两年内不以离职条件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承诺书,几分钟就差不多给你一份回执单,然后拿到要求的窗口再去办理取款,可以提现或者转账,最好是带好银行卡去转账。
需要提供公司《离职证明》,才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根据住建委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大病、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低保户、失业或者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外地户口或农民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流程:
身份证;
公司盖章的《离职证明》;
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
公积金与离不离职没有关系。公积金的缴纳是在你购买住房时使用的。你的公积金仍然在你的个人帐户上。当你在其它单位工作,继续缴纳公积金时,此公积金可以帮助你转移至新的账户上,但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