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接近尾声的时候,救出小女孩后,
那个侦探回办公室看罪证,就是那只石膏的手,一直在思索什么……
然后女律师去找受害人母亲时,她不是在那里说“该说对不起的是我么”,
还说律师的女儿不再是周四的孩子了,因为那首童谣唱的是
“周四的孩子去远方”,现在女孩回到妈妈身边了。
这时律师的小女儿走过来给妈妈看她的画,画上有受害人母亲的脸,还有那间屋子里的石膏像,律师才发现有个石膏像没有了手,也就是侦探那里的证据……
所以真相大白~其实还是很能理解受害人母亲的,哎,即使自己孩子再做错什么事情,也终究是孩子,不明不白就死掉……她的手段虽然很极端,竟然绑架走了律师的女儿,不过相信最后律师还是会原谅她的……都是女儿,都是母亲。
当时绑架者不是将一个石膏手作为威胁邮给了律师吗,后来律师在受害者母亲那里发现了没了手的石膏象。
呵呵,反正我是这样理解的
因为对凶手的恨太深,她觉得必须要亲手杀死凶手才能安慰女儿,而不是让凶手在监牢中还和她“生活在同一个蓝天下”,所以才让律师把他从警察手中救出了~~
这是我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