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应收账款明细账时,本月合计栏需要写上本月最后一天的日期,后面发生额是本月合计金额。本年累计不需要写日期,在摘要栏写本年合计,发生额是本年度的合计金额,余额为本年末余额。
登记明细账时除新建账薄结转上年余额时填写1月1日外,其余日期是根据记账凭证的日期填写的,所以“本月合计”行,摘要已反映记录内容,无需再填写月末日期。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月合计不用写日期,只需要在摘要栏用红笔写上本月合计就可以了
合计栏不需要
合计栏不用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