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编码所对应的商品名称栏目为品目条文,品目条文是限定品目商品范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在品目归类时居于优先使用的地位。
《协调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品目和子目,即代表各种各样商品名称及其规格的列目,2007年版HS的分布于21类、97章(其中77章是空章)中、为使各个品目和子目之间界限分明。
扩展资料:
规则二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实际上是扩大编码的商品范围:
第一层意思是品目所列商品包括其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其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就应包括在内。例如缺一个轮子的汽车,因其缺少的部件并不能影响产品本身的特征,故应按完整品归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
品目号:是同一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转换系数的唯一标识,由招标中心统一制定。
包号:是标段号,每个招标项目均对应一个招标编号。每个招标项目均可划分为一个或者多个标段,投标人最小的投标单位为一个标段,可以投标多个标段。
扩展资料
招标书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包含下列主要九项内容:
a.招标邀请函;
b.投标人须知;
c.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附件;
d.投标书格式;
e.投标保证文件;
f.合同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
g.技术标准、规范;
h.投标企业资格文件;
i.合同格式。
一般招标都会有几个包吧,如第1包、第2包……,每包下面都会有多个品目(当然也有一包只有一种设备的情况),一般一种设备对应一个品目号,品目号也就是每种招标设备前面的号码,如1.2,1.2……等等。每份标书标的品目号是不一样的,看看就知道啦
品目号是同一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转换系数的唯一标识。由招标中心制定。不需要企业填写。
就是产品编码吧。 例如某公司的品目号 A123,它代表的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产品描述---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