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有区别吗?

2024-12-17 13: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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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教育费附加是国务院规定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征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同时缴纳。
地方教育发展费是湖北省政府根据国发〔1994〕39号和省委、省政府
鄂发〔199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征的一种地方性收费。凡在湖北省境内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均应以其生产、经营收入的1‰计算交纳。

回答2: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二者共同点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随税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业。
其区别是教育费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规模也教大。
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可能需报财政部备案),收入规模较小。

回答3:

这就看地方的要求了,从税务来讲只有教育费附加,而教育费附加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地方教育建设的资金需要。

回答4:

区别如下:
1、教育费附加的规定是国务院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从当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后经两次修订和补充,成为现行规定。
地方教育附加是省政府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印发的,规定从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2、二是法规的立法层次不同。
教育费附加是由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教育附加是经财政部同意由省政府规定的;
3、三是征收费率不同。教育费附加的征费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费率为1%,有的地方为2%;
4、四是收入进国库的级次不同。教育费附加中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全部归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