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考导游证,需要准备什么?

2024-12-26 23: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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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导游证管理办法
(1999年8月27日 旅管理发[1999]136号)

一、为规范和加强导游证管理,依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导游证(含临时导游证)是证明持证人已经依法进行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领取的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导游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买卖。

三、导游证由国家旅游局规定样式规格(附件一)并统一印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游行政部门")颁发。

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的,应当在作出委托决定的同时书面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四、导游证正面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CHINA TOUR GUIDE)"、导游证编号、导游等级等项目,并在中部贴持证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背面设置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号码、语种、服务旅行社、发证机关(钢印、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三年等项目。

临时导游证正面用不易为公众看出的字体写有"临时"二字,无导游等级和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号码,背面增设工作单位项目,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其余同导游证。

五、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分别编号。

导游证编号由大写英文字母"D"和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D"表示导游;8位阿拉伯数字中,第一、二位为导游所在省级行政区的标准代码,后6位由发证机关按先后顺序编号,发证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第三、四位为各地市的地区代码;字母和数字之间用"-"连接。

临时导游证编号由大写英文字母"L"和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L'表示临时导游,其余同导游证编号。

六、申请领取导游证,必须依照《条例》和国家旅游局的其他有关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不具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旅行社(含导游公司,下同)可代申请人统一办理导游证申领手续。

领取导游证,须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或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的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交验);

(二)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的证明材料;

(三)按规定填妥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二)。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员颁发导游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当面通知申办人或书面通知申办人;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办人进行补充、修改。

七、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必须是具有实际需要的特定语言能力的人员,并不具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领取临时导游证,须持以下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一)由旅行社出具的临时导游证申请书;

(二)填妥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三)证明申请人员具备特定语言能力的材料。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符合颁发临时导游证条件的,颁发临时导游证;不符合条件的,当面通知申办人。

八、导游证有效期3年,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即将到期的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到期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临时导游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旅行社需再次聘用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重新申办临时导游证。

九、持证人在导游证有效期内变换服务旅行社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持原旅行社同意调出或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由原旅行社剪角作废的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与新聘用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注明"变更换发"),向新聘用旅行社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导游证。

在有效期内因晋升导游等级需换发导游证的,需持原导游证和新取得的导游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注明"变更换发"),向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导游证。

十、导游证遗失,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服务旅行社,由旅行社持遗失导游证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到发证机关办理挂失手续,由发证机关将遗失导游证的号码、持证人、发证机关和日期等在《中国旅游报》或所在地一家省级日报上刊登遗失和作废声明,然后由持证人或其所服务的旅行社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遗失补发"),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在申请补发导游证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导游证损坏,持证人应当持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十一、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换发和补发导游证,导游证有效期重新计算。

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换发导游证,使用原导游证号码;依据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补发导游证,原导游证编号作废,由发证机关重新编号。

十二、持证人应当接受旅游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按检查机关和检查人员的要求出示导游证和提交有关材料。

旅游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导游持证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否则导游人员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十三、持证人违反《条例》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导游证,旅游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和暂扣、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等处罚,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扣留、销毁、吊销导游证。

十四、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的导游证管理,由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依据本地区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作出规定,但其导游证只能在本景点景区内使用,其样式规格必须与本办法规定的导游证样式规格有明显区别。

十五、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十六、本办法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1988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的暂行办法》和1989年12月11日发出的《关于颁发和管理导游员证书的通知》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回答2:

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http://www.51test.net 2003-8-28 来源: 无忧考网 51Test.net 阅读:82658 次

一、导游资格报名工作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

1、导游资格具体报名条件为: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b.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c.外语类考生的学历不低于外语专业专科、非外语专业本;中文类(普通话、方言)考生学历为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职高)。
d.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现已在旅行社就业人员由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a.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 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b.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考核 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c.报名时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d.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并交纳有关费用。
e.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考。
f.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二、等级考试报名条件为:
1、导游员等级考试进行初级考评、中级考试和高考试。98年考试成绩证明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补考。

2、凡符合《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者均可直接或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 --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一年以上者可报初级导游员。 --已取得《初级导游证》两年以上者可报中级导游员。 --《高级导游证》改试工作不定期进行。

三、考生每人须准备两张(等级考试三张)一寸免冠、正面、黑白相片,贴于报名表和准考证上。

四、培训培训时间及办班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五、导游资格考试
1、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导游实务、汉语言文学知识、现场导游。以上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每科考试时间(除现场考试)2小时。

2、报考外语导游的考…………

回答3:

旅游基础知识和你所在地的旅游景点的详情,还有就是一千多块钱,等拿证书时还要交钱,反正我们这里是这样的.

回答4:

一般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法规,和口试

回答5:

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法规,和口试

回答6:

今年的报考已经结束了,你可以参加明年的考试。报个辅导班会比较好过,有辅导,还可以代报名不用参加体检,不过学费资料费要1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