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查找刑讯逼供的主要根源。第一,从历史根源上看,刑讯逼供是封建司法特权的产物,以肉刑惩罚消除犯罪,仍然还在不少的公安民警思想打上根深蒂烙印。第二,从职业角色上看,刑事警察担负着除暴安良的社会责任,很容易导致警察出现攻击性行为。现有侦查条件下,对破案率寄予过高的期望,可能会促使侦查人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造成违法取证甚至刑讯逼供。第三,在现行体制下,过于强调破案成效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将使得各地侦查机关盲目攀比,急功近利。第四,处罚偏轻。对于直接参与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或轻伤或造成冤假错案的民警,处罚偏轻,与我国现行《刑法》的刑讯逼供罪以及相关规定相矛盾,放纵了刑讯逼供者。
口供是作为法庭采纳的证据之一的。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每个都可以请律师每个都可以翻供,那么有多少犯人可以逍遥法外?
而关在警局的时候如果没有犯人的口供和真凭实据按规定是只能羁押的,拘留都需要出之有因。
一般情况下被抓的时候基本已经确定了犯了什么罪,而问口供只是例行公事,因为证据已经有了,而犯人自己承认也是很重要的环节。
并且,你说的逼供这种,可能是被舆论或者电影类的影响的想法。在很多地方,可能就是抓住犯人的第一时间关进局子要证实他的罪行所以要问口供。但是真的判刑之后反而对待犯人是不能那么粗暴的。在很多看守所,犯人的生活并不比很多基层人民差。
总体而言,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公民是最好的。
逼供在秦朝,是禁止的,逼供者的上级和家人都要遭殃,参与逼供的死
刑讯逼供是违法行为。
有零口供这一方法,但是实际做起来很麻烦,所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