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小学一级进小学高级需要什么条件?

2024-11-22 2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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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和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类别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岗位职数卡1份。

3、学历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院校申报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结业证书原件。

4、最后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人事档案室人员签名)。

5、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

6、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原件。

7、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原件。

8、普通话培训证书原件。

9、中小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以上三证的具体要求见《关于“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有关证书的说明》)。

10、根据邵教发〔2002〕041号文件规定:2003年起每个参评教师需提供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

1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的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的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书》原件。

12、破格评审氏返哪高、中级职务的人员,须按省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的综合报告及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原始材料。

13、任现职以来,因犯错误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专题说明材料。

1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责任卡》(以下简称“责任卡”)1份。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中、初级职务分别为2、2、2份(不装订)。

2、任现职期间的本人述职材料1份。本人述职材料主要陈述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近三年内任教科目(课程)的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近三年内教过多门课程的,也可以同时报送多门课程的教案(教案不装订)。

教育教学研究(含电化教育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以下简称教研人员)提交近三年内一个学年的听课、评课全部原始记录,其中,电化教育研究人员亦可提交电化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具的成果材料,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亦可提交实验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学仪器的成果材料。

5、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人员提交年度教育教学或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1-2份)。

实验教学人员提交指导学生实验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各1份)。

职业高中(中专)专业课教师提交本人拟定的专业课教学大纲或年度教学计划(1份),指导学生实习的计划1份,年度工作总结1份。

教研人员提交指导本地区或本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实验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各1份)。

兼任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所写的学 校(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1-2份)。

6、申报中学高级职务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研究、实验实习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开发、培养和指导教师等方面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经验总结、论文、著作(1-2篇)。其中教研人员的要求在省级刊物发表或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论著。

申报中级职务应提交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1篇(不限公开发表)。

7、外语学科的参评对象提交反映本人口语水平的录音磁带1盒(时量不少于30分
钟)。录音内容选自其所教外语课文。录制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音时要有两人在场监录,并由县(市、区)教委和监录者证明所录歼码磁带的真实性。

美术类科的参评对象提交作品2件。

音乐学科的参评对象提交反映个人业务水平的录音(或录像)带1盒(时量不少于15分钟)。录音(录像)带的制作要求与外语录音制作要求相同。

职业中学(中专)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专业课教师要提交本人主持和组织实验实习教学、生产经营、科技推广与开发等方面的原始材料和证明材料。原始材料一般为任命书、协议书、成果鉴定书或专项工作总结等原件。证明材料需由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县级有关科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

8、获过奖励的人员应提交经验证后奖励证书的原件。

三、几点具体要求

1、各单位应将送审材料按上述要求及顺序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世手”两类装订好。每本材料都要有封面,封面上要注明“×××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2、参次不齐的材料原件或证书复印件等一律用70g以上16开白纸作底粘贴,粘贴要整齐、规范。

3、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案、大部头专著不装订外,其他所有材料均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后,再装订成册。装订的材料要求美观、整齐、规范。

4、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规范工整,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姓名”时,应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5、送审材料中所提交的证件、证书、论文、教案、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伪造、涂改或借用、窃取他人证件和材料。以上材料必须在“责任卡”上登记,并按要求由同一工作部门两人以上签名证明,经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证明人除在“责任卡”上签字外,还须在其所出证的材料及材料复印件上签字。

6、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实施公示。公示内容是: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著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应在申报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材料需张贴在本单位的宣传栏内或本单位的醒目位置。凡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材料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参评。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还需在原单位进行第二轮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告市教育局职改办。

7、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经核实申报材料确有弄虚作假的,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示以后,对申报材料无异议的,公示单位需在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负责人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上报。凡使用假材料、出示假证明的,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门或单位领导为申报人的送审材料出伪证的,停止该单位一年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