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问题,请银行或者律师回复

2025-01-24 13:37: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该问题的出发点你们就弄错了。

目前并不是讨论谁是继承人的问题,而是将存单的钱,合情合法的从银行取出来的问题。

母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只能适用法律继承。

母亲遗产的继承人在法律上有两个:儿子、外婆

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法律所保护的,母亲的遗产应该由儿子和外婆共同继承,你们更无权决定让儿子成为唯一继承人。换句话说,你们的决定是无效的。

根据目前的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案

第一,外婆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不能说话,并不能表示外婆的意识不清醒,你们可以找2个以上的见证人,让外婆表示一下,她是继承人之一。

然后,你们让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出具相关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当事人(儿子、外婆)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只要身份确定了,证据充分了,去公证处办理一个遗产继承公证,再拿着公证书去银行,就可以领取存单上的资金了。

第二,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直接出面取证。

    特注:外婆的赡养义务是必须尽到的,法律是保护外婆的继承权的。

回答2:

第一,母亲去世以后,死者的老母亲、儿子均是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各分享一半存款。除非死者老母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否则,公证处不会作出“儿子是唯一继承人的公证”,银行也不会发放存款。
第二,如果要使儿子成为唯一继承人,必须有老母亲作出放弃遗产的明确表示。老母亲“双目失明,四肢瘫痪,又不能说话”,但是有听觉的话,仍然可以作出意思表示。你们可以仅仅就继承问题作出说明,而不告知老太太自己的女儿已经去世。步骤:1、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老太太家里。2、由公证员表明需要办理的手续,告知老太太是否同意放弃对女儿财产的继承。3、老太太听到后,表示同意,就在公证书上按手印。4、公证处根据老太太的意思表示,作出公证文书。
第三,拿着老太太的公证文书,死亡证明、户籍资料,去银行办理存款继承手续。

回答3:

1、“存单不翼而飞,现在也不知道存单号,如果去银行取回这笔存款 ”:怎么会不翼而飞?!

2、毫无疑问,死者的母亲、儿子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3、“银行是否只认公证判决书”:是。只认公证书或是判决书。

4、“我们家所有人都决定让儿子成为唯一继承人”:就像楼上朋友所说,“你们家所有人的决定”没有法律效力、不起任何作用,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5、如果真的不想让他外婆知道女儿已经死亡的事:
(1)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死者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为其母亲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和死者的儿子一起去做公证就可以了。
(2)或者,这钱先不取了,待死者母亲去世后再说吧。
(3)如果有存单、有密码,可能事情要简单些。

回答4:

银行的说法没有错,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死者的母亲无行为能力,由法院为其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回答5:

除非母亲本人有遗嘱或外婆的监护人提出放弃继承权,否则其他人无权决定儿子为唯一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