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提单上,右下角 承运人名称是船公司吗

2024-12-23 07:53: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是船公司。货代提单上,右下角的承运人名称不是船公司,只是无船承运人。船公司提单一般都是由其代理即船代签发的。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一般说来主要是保证所运输的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 本章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二)“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三)“托运人”是指: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四)“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五)“货物”,包括活动物和由托运人提供的用于集装货物的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的装运器具。

回答2:

  不是船公司。货代提单上,右下角的承运人名称不是船公司,只是无船承运人即NVOCC。船公司提单一般都是由其代理即船代签发的,也会注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这里的CARRIER才是指真正的承运人,即船公司。
  如果签单人是无船承运人的分公司,可以显示AS CARRIER:....,这个CARRIER(承运人)不是船公司,只是无船承运人。如果签单人只是代理,一般只能显示AS AGENT FOR CARRIER,这里的CARRIER还是指无船承运人,而非指船公司。

回答3:

货代提单上,右下角的承运人名称不是船公司,只是无船承运人(NVOCC)。如果签单人是无船承运人的分公司,可以显示AS CARRIER:....,这个CARRIER(承运人)不是船公司,只是无船承运人。如果签单人只是代理,一般只能显示AS AGENT FOR THE CARRIER:....,这里的CARRIER还是指无船承运人,不是指船公司。

而船公司提单一般都是由其代理即船代签发的,也会注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这里的CARRIER才是指真正的承运人,即船公司。

回答4:

提单签章应该跟提单上印就的抬头是完全一致的;或者在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上面盖代理的章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