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苏轼退房
苏轼居于常州,他花掉了最后一点积蓄,买了一所房子,正准备择日迁入住,一个偶然的机会,听到一老妇哭得十分伤心。他问老妇哭什么,老妇说,她有一处房子,相传百年了,被不孝子孙所卖,因此痛心啼哭。细问之下,原来苏轼买的房子,就是老妇所说的祖传老屋。于是苏轼对她说:“妪之故居,乃吾所售也,不必深悲,今当以是屋还妪。”苏轼当即焚烧了房契,只是租房子住。(见宋 费衮《梁溪漫志》)
苏轼在杭州修了一项重大的水利建设,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边筑了一道堤坝,也就是著名的“苏堤”。
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熙宁四年,苏轼请求外任,授杭州通判。他与知杭州陈述左整治六井,解决了杭州人民用水困难。熙宁七年,改知密州(今山东诸城)。当时朝廷推行手实法,苏轼认为不便于民,没有执行,不久朝廷废罢此法。九年,改知徐州。徐州发生大水灾,苏轼组织人民修补堤坝,动员军队防洪抢险,并亲自住在城上指挥。元丰二年(1079),改知湖州。当时,王安石已经罢相,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里行舒亶摭拾苏轼诗文中语,攻击苏轼怨谤神宗,把他逮捕入御史台狱,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他在黄州的东坡,开荒种地,自称“东坡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