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房产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依据是房管部门登记在册的名字,房屋已经过户给你,你就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当初从你奶奶那里继承得来的房屋,你爸爸出卖给你,尽管该房屋本来是你妈妈和你爸爸共有的财产,但是在出卖时候,你妈妈肯定知道出卖这件事,但是她并没有反对,依照法律规定,财产共有人处分 该财产时候,其他共有人知道而保持沉默的,视为同意,不得事后以当初自己没同意为由主张该买卖不成立,所以,现在她没权利要求你返还当时继承应得的份额,而应该向你爸爸主张出卖房屋所得价款中应该属于她的那一部分。
第二,户口上的户主名字改与不改,和你是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没有必然关系。她没权利因为户主不是你而向你要回房产。房产所有权,是一种财产所有权,户口本是一种人身关系的体现,两者河水不犯井水。
第三,父女之间有法定的相互照顾的义务,你说将来他回来住,而且签了名,算是一种承诺,但是,无论有没有你的承诺,你都有义务照顾他,假如你没有以一定形式履行你的赡养义务(如,给赡养费,提供住所和食物等等)他当然可以去法院告你,要求你给付赡养费。但是他没权利住在你所有的房子里不离开,因为我们国家没有在法律上确认居住权。所以他没权利因为你的那项承诺而占据该房屋。
房产证上的户主才受法律保护
你爸爸不会告你的。房子是他当初过户给你的,那么,你就是该房屋的继承人。就句不吉利话,如果你什么不测,那么该房子你爸爸和妈妈都有继续权。
父母将你养大,你给父母养老送终,这是天经地义的。你对父亲的承诺应该兑现。不管你父母关系怎么,都改变不了他们是你亲生父母的事实。血浓于水哦!相信你是真心想照顾父亲的。如果条件许可,希望通过你的爱心将父母都接来一起生活吧!人老了就只会想亲人,想家。呵呵
你是个禽兽!!!!!
我无语!!!
你脑袋里的是狗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