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两次开标投标人均不足三家,流标(废标),招标人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可进行直接采购(议标)。
二、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招标人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如果报批有难度,就采用围标方式,把资格要求放宽,让三家陪标人都进入评标阶段,打分把你们打成第一名。
这还不简单,找那个投标单位找几家来陪标不就成了。
议标并不一定在经历几次废标之后,议标也是招标的一种,可以直接议标。
一楼的,你该多学习一下了,现在没有议标这个说法,议标属违法行为。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不叫废标,应该叫做不具备开标条件。出现两次因潜在投标人不足不具备开标条件的情况即可由甲方(即委托招标代理方)向当地招标办提出申请,按照招投标法进行商务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