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生育保险的待遇条件,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二十六条 女职工怀孕5个月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准生证原价和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三)社会保障卡;
(四)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第二十七条 参保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妊娠诊断、检查、住院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登记卡,确认生育保险待遇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公式: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3
申领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生育情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4)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女职工享受生育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肯定可以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报销,但是待遇会比参加生育的那种低一些
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失业后个人是不能参保生育保险的,所以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