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工商业户从事商品销售的,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其主要税种是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增值税是按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比方,你的电瓶标价1030元,其销售额=1030/(1+3%)=1000元
应纳增值税=1000*3%=30元
国税局核定税额220元,所以,其核定你的销售额=220/3%=7333.33元。
地税局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3、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从全国来看,一般在1%-5%之间,普遍在2.5%左右,应纳个人所得税=销售额*附征率。
因此,如果按国税核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来计算地税的话
1、城市维护建设税(假定你在城市,税率7%)
应交城建税=220*7%=15.4元
2、教育费附加
应交教育费附加=220*3%=6.6元
3、个人所得税(假定附征率2.5%,地税核定你交税200元,其关键是在于附征率的高低)
应交个人所得税=销售额*附征率=7333.33*2.5%=183.33元
合计税费205.33元。
因此,地税核定税额为200元,基本合理。
回答问题税收必须统一到税法精神上来,我的回答只是依照现行税法来计算的,希望对你解决问题有帮助。
我就是一名地税个体管理员 向那个朋友说的 合法但不一定合理 每个地方核定定额的 标准是不一样的 如果要是200的户 应该是不高不低还可以 按你说的 税额估计 你 是 在一个 小县城
属于核定征收,是合法的,是不是合理的很难说,你可以去问一下同行的标准,如果差得不多就算了,因为和税局扯这种事会带来很多额外支出。
国、地税对你采取的都是核定征收的办法,应该是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