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力,是律师职业的理想之维。只有尊重法律,捍卫法治价值,信仰法治理念的律师,才能在荆棘丛生的执业环境中规避风险,才能在迷思与危机中寻找到前进的方向,才能热爱律师职业,践行律师职业道德,才能找到自己的存在感,避免逾越职业伦理乃至法律责任的红线。
沟通力,是律师执业的素质之维。借由高超的人际沟通与交往能力及技巧,可以事半功倍地完成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双向交流,才能降低沟通成本,减少误解与错误认知,打造属于自己的客户网络。而网络时代的到来,也为律师的沟通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如何最大限度利用自媒体等新兴手段进行自我营销,已成为摆在执业律师面前的一大课题。
分析力,是律师执业的技术之维。如果说律师也是匠人,那么是否有一技旁身,就成为律师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否有异于常人的绝技,就成为律师出人头地的法宝。在律师应当具备的各项技能之中,最为“技术”的,莫过于对于法律的专业分析。能否基于实用主义立场,通过系统训练及长期积累获得解构能力、识别能力、归因能力、预判能力及综合能力,准确使用逻辑、语义、实证及价值分析方法,成为评价律师分析能力强弱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