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2024-11-23 13: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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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隐扰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灶做旦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你现在新录用的,工龄就是刚开始的。毕业后学籍打回户口所在地的市人才市场托管,工资级别跟档胡族次这个是还没有的。

回答2:

不懂法,不过3月的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已经有明确规定了。睁衫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录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2004年2月10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2010届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困毕考公务员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汪早芹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