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乡镇街道办理结婚的,现在统一到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或离婚。原来乡镇街道办理结婚的手续,被送到所在区的档案馆,你可以到所在区的档案馆去查找,然后将结婚的手续复印后,拿到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同时要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俩人一块去办理离婚。
作为公民,只要履行依法登记离婚的手续就行。“民政局没有档案”,那是他们的工作不到位,与公民本身无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你的意思是说,你们办了一个假的结婚证吗?还是说你们已经结婚很多年了,结婚之前,没有档案?你可以去民政局咨询一下,你们现在的状况是结婚了,还是没有结婚呢?如果是事实婚姻,想离婚,那得先补办结婚证补办一个真的结婚证。
只要你的结婚证是真实有效的,民政局就应该可以给你办理离婚。
你的结婚证不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