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律保护。关于离婚协议,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离婚协议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从法律效力上来看,也体现了它的一些性质。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精神。上述两种观点他们都是基于同一个理论基础,即用民法典的有关原则精神来处理婚姻关系纠纷。
二、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立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
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要求不能有存在无效的或可变更、撤销的情形。
作为协议,首先要求应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其次一定要体现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最后,协议内容应当公平。如果还需要了解详细内容,欢迎留言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为您解答。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有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对于房屋是没有物权的,对于房屋的所有权还是有影响的。不动产的交付原则是以过户为原则,必须要将房子过户给女方后,女方才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您好,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协议是有效的,但由于我国法律对不动产采取的登记制度,即不动产的物权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房屋需要过户,才真正属于受法律保护。
这个当然受法律保护了
但是这个协议不能影响其他受益人的
如果没有争议你可以要求对方过户的,对方现在反悔或者不予配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这样就可以把房子过户了
如果离婚协议书上已经标明房屋归女方没有过户,像这种情况肯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离婚协议已经说明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