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共有产权人不同意出售,则该合同无效。出售这套房屋,需要征求共有产权人的同意,共有产权人如果不在现场签字认定,就需要以公正委托书的形式表达委托意愿。从刚才你叙述来看,共有产权人并没有出售意愿,这就构成了合同不成立的理由。至于定金纠纷,由定金收取人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法院裁定。
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关键要看,房产证的另一个人是否委托出卖该房屋,如果有委托书,那么,该合同不能确定无效。但从你的提问中,有此问题还没有说明,比如,在房产证上的共有人的关系是否是夫妻?该房屋买卖是否进行过户登记?对方是否支付了房款?时间是否超过了一年等等,这此也会影响你所提出问题的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