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有权要回娘家的陪嫁妆吗

2024-11-25 05:08:2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时,女方有权要回娘家的陪送嫁妆。男方有权要回所有彩礼和首饰。

回答2:

提问者可以参照以下规定分割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3:

可以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需谨慎,再婚有风险
协商不成再考虑起诉离婚

回答4:

可以,那是婚前财产。

回答5:

当然有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