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4-12-25 18: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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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回答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些情形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