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销户提取南京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5-01-09 08: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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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回答2: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回答3:

南京市外地户口销户提取材料如下,户口簿,身份证,异地劳动合同原件,异地社保证明原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