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 想离婚 要怎么办离婚手续

2024-11-04 0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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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定离婚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

回答2:

如果没有孩子,直接协议离婚,分割好财产就行,如果有孩子,尽量彼此都改变下自己,争取继续走下去,如果确实过不下去了,可以协议离婚,但必须把孩子和财产处理好,别留后遗症。把离婚协议写好,双方去民政局办理即可。

回答3:

带上户口本与结婚证到民政局办理即可!

回答4:

首先当然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对于夫妻之间是否有过错是没有要求的。只要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以书面的离婚协议确定下来,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一般要准备好两人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其次是诉讼离婚,即夫或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是确认“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对此认定的标准是:

什么是“夫妻关系确已破裂?“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这里”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标准是:

1.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夫妻双方分居满2年的;

5.被告一方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

以上情形中的第1、2种情形,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向夫妻有过错一方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

有以下情形,原告进行诉讼离婚的,法院会裁决不准离婚:其一是女方在怀孕、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二是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另外,在诉讼程序上,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或者原告撤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回答5:

去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