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五条《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