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她遗弃罪!孩子要小的话,不离,抱着孩子去她家里转转能住几天更好!带着礼去,让她家人说说,社会好也不能吃五谷不干人事吧!钱都是小事,见机行事不行就和孩子住他家。没离之前就是一家人。
可以啦!像吴川板桥冷水村杨海媚,识了一个大老板,做干哥,可是人家知道了他为了做鸡养男朋友,他干哥知道了!为她和电信打官司,让所有群主都要身份征开群啦!
这个难了,也没有必要吧
分了不一定是坏事,赔偿就算了吧,相互找个适合自己的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