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工龄认定条件

大学生村官工龄认定条件
2025-01-07 03:46:1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2345:
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从你的来信中了解,你是在村任职期未满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大学生村官,你于2010年考为正式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你要求直接认定2009年当村官的工龄。现就你反映的村官工龄认定问题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四项规定: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从2009年起,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 平武县人事局关于2009年聘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发[2009]98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由所在乡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现行政策及标准给予办理;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乡镇在其补贴中代为扣缴。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第五项七条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人社局在认定大学生村官工龄时,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1.对在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考录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2.对在村任职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只要单位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川人社函[2015]198号)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按正常程序录(聘)用为工作人员后,原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执行,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在村任职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单位又没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无政策依据。建议:由当时你任村官的乡镇为你补缴社会保险,方可落实你的工龄。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工作顺利!

回答2: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2008年4月10日)第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你以前的村官工作经历可以计算工龄。计算时间从合同签订的日期算起,即2008年12月30日开始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