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可以反悔的,调解书签字生效,生效后既有法律效率。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调解书送达前可以反悔,可以拒绝签收。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法院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判决。
二、调解协议,其相关内容约定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并经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盖章的,调解协议有效,不能反悔。
三、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