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前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权,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民事领域,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优先于法律规定,虽然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允许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