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解出合同后电请安装假肢费用由谁支付?

2024-11-29 15: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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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该费用属于工伤赔偿待遇中的辅助器具费用,确需安装的须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若有交纳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若没有交纳,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回答2:

按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http://baike.baidu.com/view/2001275.htm,假肢的安装费用应该由工伤基金全额支付,如果已经获得了工伤赔偿,再行安装假肢必需向社保局工伤科申报!审批后才能给你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