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轻伤案子在派出所还没交到检察院如果协商能够私了是不是就可以放人

2024-11-05 01: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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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的,可以争取取保候审。如果经公安机关批准取保候审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就可以被暂时释放出来;如果公安机关不批准取保候审的,则仍不会被释放。

但是,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取保候审,如果主动赔偿度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在法院量刑时都可予以从轻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答2:

可以的,虽然在法律上规定轻伤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在实践操作中,如果一方愿意赔偿,一方不再追究,其实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回答3:

是不可以的,因为故意伤害是刑事案件并非民事,私下达成协议,会在量刑上从轻处罚,但是不能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