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担保人同时被起诉责任划分

2024-12-28 1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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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保证责任就是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3、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参考资料: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担保法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回答2:

具体责任比例根据担保协议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两个担保人对债务都对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并无比例之分。

回答3:

一、如果是按份担保的,各自承担自己的保证份额;
二、如果是连带担保的,二个人都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1、一方对外清偿后,可以按二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约定,向另一方追偿。二人之间没有划分责任比例的,原则上一人一半。
2、二个担保人对外承担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回答4:

  一、如果是按份担保的,各自承担自己的保证份额;
  二、如果是连带担保的,二个人都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1、一方对外清偿后,可以按二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约定,向另一方追偿。二人之间没有划分责任比例的,原则上一人一半。
  2、二个担保人对外承担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回答5:

三户联保两个担保人如果其中一户还不上钱银行会起诉三个人,另外两个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1、《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06条规定:“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2、《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上述是推定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这样的法律规定,实际是加大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