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2024-11-27 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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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首先,需要确认该房屋时何时购买。若该房屋是在您爸妈结婚之前,由您父亲用其个人财产购买,是后来将您的名字添上去的,那该房屋原始属于您爸的个人财产,再添加您的名字之后属于你们俩的共同财产,而您母亲对该房屋是没有所有权的。即若您爸妈离婚,您母亲无法分的房屋。若该房屋是在您爸妈结婚之购买的,那么该房屋一般情况下视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若您爸妈离婚,您母亲只能要求法院分割该房屋50%部分的一半,即该房屋的25%。所以,若最后法院判决分割该房屋的,最终权属情况为您父亲25%,您母亲25%,而您50%。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回答2:

  如果您母亲已经起诉法院要求分割这套房产,因为有50%登记在您的名下,故只有50%产权属于您母亲跟父亲的共同财产,您母亲有权要求分割25%。
  如果您父亲将房子全部过户到您的名下,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这套房子的50%还是要拿来分,且您母亲有权主张您父亲少分或不分这部分财产。
  对您个人而言,您对这套房产仅仅占有50%份额。

回答3:

清官难断家务事,好在你已经公布了财产的分属,即:你占50%的房产权,另有50%是你父亲的产权,但应该是与你母亲共同财产。只要你父亲不反对,怎么过户给你都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