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接起诉书,本身属于法院送达的事情,法院送达起诉书、传票等,对方不接收的话,可由其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接收,其亲属代收,还可适用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实在找不到人了,可适用公告送达,即由法院在报纸上公告即视为送达。以上方式送达之后,被告不来开庭,法院是缺席判决。
法院收到起诉书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之日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因而被告会在一个月左右收到法院传票,通知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