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一级,二级,三级列管单位,是按照什么标准划分的

2024-10-30 15: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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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消防安全重点一级,二级,三级列管单位,是按照什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
能产生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
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
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
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
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
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
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解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要根据发生火
灾的危险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
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
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
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要点:
1、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回答2:

面积,人数,层数,床位,发电量,文物保护等级,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储存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