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如何进一步搞好生态环境保护?

2024-11-23 11: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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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必须坚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扩大国内需求、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切实抓好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强化“三河三江”、渤海、松花江、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三峡库区、黄河中下游等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力度,支持规划内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流域综合治理等设施建设和重大环保技术示范。要稳步实施重点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二是扎实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促进电力、水泥、钢铁、铁合金、焦炭、造纸、酒精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有序退出。同时,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 三是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确保村镇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实施《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着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工矿企业污染和土壤污染,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 四是深入开展环境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和污泥违法处置问题,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集中督查,强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探索生态保护和农村环保领域执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加强生态旅游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环境监管,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 五是努力抓好环境科技、法制建设和国际合作。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工程建设,集中力量优先开展总量控制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加快建立比较完备的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尽快推动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抓紧制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认真组织环境保护法修改的研究论证工作。继续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努力拓展双边、多边以及区域合作领域,积极推动国际环境履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