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计生委干过,很负责人的告诉你:你不是独生子女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不是 只要你父母是合法婚姻 名下就有两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