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年多,被公司辞退,没有签合同,没有交社保.能否要求给予赔偿?

2024-12-14 13:51: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只要有证据,就可以要求赔偿。

回答2:

“代发款项”可以作为证据;他辞退你应该叫你签过单,那就是证据;正常是要赔偿2个月的基本工资。

回答3:

“代发款项”可以作为证据

回答4:

不能

回答5:

应该赔偿